综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大安全漏洞,漏洞一:运输企业管理粗放,在2001至2002年的专项整治中,各地取消了个体运输户危货运输资质,按照每个企业10辆以上危货运输专用车的要求进行了运输业户重组,在企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很多地方存在拉郎配现象,还采取挂靠经营模式,重组后的企业在挂靠车辆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的上岗监管,企业安全资源配置等方面都难以到位,企业管理粗放,松散,漏洞二:人员培训方式单一。
培训教材单一,培训机构和教师不够专业,运输不同介质的从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混合培训,缺乏针对性,运管人员危货专业知识匮乏,特别是具体管理人员专业知识较少,而运政稽查人员的危货知识更贫乏,影响管理工作效率,漏洞三:运输罐体检测缺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应对在用槽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相关部门也没有在用常压槽罐定期检测法定职责,而运输用槽罐在使用中由于碰撞,腐蚀等原因会发生一些结构变化。
目前,质检部门对在用的压力容器有常规检测,但对运输酸碱类,轻质燃油类等在用常压罐体基本没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漏洞四:超载运行久治不绝,危险货物运输超载不仅有普通货车超标,也有专用罐车超标,有的罐车因为所运液体密度不同造成超载,有的因大吨小标历史遗留问题超载,有的罐车在装运货物时预留空间不足而超载,而在甩挂运输中,由于牵引车和挂车可以分开入户,单独办理行车证和道路运输证,一些车主钻政策空子,用小牵引车拖大挂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漏洞五:运输专业化仍显不足,表现在:运输企业不专业,由于整治中企业资质的需要,大多是综合性运输企业兼营危货运输,运输车队不专业,如运输爆炸品的与运输酸碱,汽柴油的组织成一个车队,运输车辆不专业,如普通小货车运输液化气瓶未安装隔离栅栏,从业人员不专业,驾驶员兼押运员等,漏洞六:非法营运依然存在。
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企业承运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一级,车主聘用驾驶员未经企业认可无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存在,而由于管理成本高,运输价格低,车辆利用率低等,使得部分危货企业不愿提供一些特殊的危货运输服务,也间接造成了一些特殊货种非法运输的存在,漏洞七:在途运输管理薄弱。
严格资质,规范企业管理,要从长远的角度,坚决取缔挂靠经营,探求公车公营之路,彻底根除车主只顾追逐利益较大化的短视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细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培养一批具备丰富专业知识的培训教师队伍,加强运政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工作,做到定期培训,专业上岗,可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由交通部统一编制教学录像带(或光盘),提高培训的直观性和生动性,提高专业培训质量,组建专业运输车队,提高专业化运输水平,按照危险品类别,组建专业的如爆炸品运输公司,轻质燃油运输公司和硫酸运输公司等,甚至可以一市或者一省组建一个运输公司。
同时,研究利用价格机制,促进专车专用,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动态监管水平,推动GPS在所有危货运输车辆上的推广使用,利用GPS系统违规行为自动报警功能,在车辆超速行驶,偏离行驶路线,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等时,实时报警,监控中心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加强动态监控,建立点对点运输机制,全面登记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和运输单位,以合同运输方式建立产,销,用,运的点对点机制,从源头上把住非法运输关,避免没有资质,资格的业户,车辆,人员运输危险品,建立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数据库,公布运输资质,能力情况,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制定标准,建立在用罐体检测机制,应制定罐体检测机构条件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及罐体修理企业的条件,制定在用运输槽罐检测标准,开展常压槽罐定期检测工作,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并公布24小时免费救援电话,同时,可在华东,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设立区域性救援中心或省级救援中心及免费救援电话,救援中心与110,119等紧急反应中心密切联系,互通情况,建立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定期联席制度,加强对危货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
企业在物流活动中,由于采购物资,物资配送,发放工资,上缴税金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称为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按照付款方式的不同,又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方式,现金结算就是以现金收付方式结清往来款项的业务,这种结算业务必须在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非现金结算是收付双方通过银行划拨款项实现货币收付的业务,也称转账结算,现行物流企业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主要有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
©
广州乐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国际物流/货运代理/海运公司澳大利亚_悉尼_墨尔本_布里斯班_新西兰_新加坡_澳大利亚海运广州乐风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广州乐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8年的国际海运代理经验,专业的国际海运公司代理,提供优质的服务:代理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国际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66号 粤ICP备18077450号 |
澳大利亚海运 悉尼海运 墨尔本海运 新加坡海运 马来西亚海运 菲律宾海运 美国海运 欧盟区海运 |